我大舅公在无锡的时候跟瞎子阿炳学拉过几天二胡。我奶奶每提到这一节就咬牙切齿,说他一边学琴,一边把家里什么值钱的都拿去孝敬师傅,换了钱给阿炳抽烟嫖娼。奶奶的意思是,大舅公一个好好的中学生,跟一个讨饭的混什么。我纠正奶奶的话,“华颜钧是民间艺术家”。奶奶反问,“你几时当大街上卖艺要饭的是艺术家。”我无语,的确,我看到他们只想起讨生活的艰难。
大学时有次跟同宿舍的妞儿去秀水淘衣服,在那门口遇到一个长头发盖住半边眼、坐在地上弹吉他唱《灰姑娘》的小伙子。妞儿站定了,我也只能站定,我俩一人拿一串糖葫芦在人来人往的秀水门口看小伙子坐在地上唱歌,结果看我们的人比看小伙子的人还多。唱完后妞儿拍手鼓励,小伙子把头一甩,长发却掩住更多的脸。妞儿据此写了一个《流浪歌手》的剧本,拉着我在零下八度的天桥上拍。演流浪歌手的小帅哥直拖鼻涕,她自己还沉醉在浪漫爱情中,一遍遍让人家唱《流浪歌手的情人》。
说来也怪,我在欧洲看街头艺人的表演时,从没把他们当作社会边缘人,只觉得是组成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部分。欧洲的街头艺人起哄讨彩都是一把好手,不闹到人仰马翻绝不罢休。曾看过广场上有两拨艺人同时表演,各拉拢一批观众,先带着自己的观众拍手呼喊,盖过了对手的声音才开场表演。也曾看过一个老头自己用粉笔在地上画了个圈,在圈子里吹着萨克斯跳,完全没章法,就是跳个高兴。老头自己享受得不得了,观众在一旁叫好。
严格说起来,老外的杂耍实在比不上咱们的杂技。踩个独轮车、在车上丢几圈橘子就能讨满堂彩了。更有许多偷懒的表演,穿上黑风衣戴墨镜、模拟《黑客帝国》里基努·李维斯向后倒身躲避子弹的经典动作耍耍帅。有观众聚拢来之后,艺人们就从观众里挑几个人来现场教他们跳舞或者做几个动作,有看起来笨拙的胖哥胖妹、粉嫩的小娃、拘谨的中年亚洲妇女……什么人都敢请。不同人的动作神态各异,一边的观众哈哈大笑,表演的人们自己也很乐。表演散去,给钱的观众也不会非常多,但那份收入也够这些街头艺人每天的酒钱,人们都开开心心的离去,没有施舍的快感与未施舍的负罪感,更不会有什么触目辛酸。人们提起来,都说他们是street entertainer 或者street artist,从没有说是beggar(乞丐)的。有个导演朋友在伦敦住了三个月,写了一个游戏人间的女孩在与街头艺术家接触之后重新定位自己人生的故事。
街头卖艺、流浪歌手、街头艺术家,街头主角们的本质虽然一样,衍生出来的故事却大相径庭,看客们的心情也就有了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