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他说见个面吧,连同他的女朋友。说实话,我觉得没有一点儿的必要。但是倘若不去,反而好似有什么似的。人长大了,想得周全了。就是这点没意思。
和一切女人一样的虚荣心,使我穿了裙子和高跟鞋。他看到我,小小的“哇”了一声。那个女孩,坐在车里前排,在我们互相介绍的时候,包括下车的时候,一直没有回头看。我们也就没有视线的接触。发现她比我紧张的同时,我放松了下来。
一起喝茶。我的话比平时还多。这是我紧张的症状。我比任何时候都庆幸我身边有一个叫做大厨的人,他成为了我们所有的话题。你知道,我可以很幽默的,所以我们都笑,但是仍旧是尴尬的。
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我对自己纠正说:“不许这样想。你不也喜欢着一个普通的男孩。”
也许,在两年以前,我仍旧会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或者会嫉妒,或者会悲哀。可是我现在,心里是非常平静的。我已经可以原谅任何仅仅是没有喜欢上我的男人了。我小心翼翼的的回避只有我们才懂的过去,
回避只有我们才认识的人,回避只有我们可以沟通的话题。我已经认识他二十年了。你们是两年。我不想做无聊的炫耀,也不想让这个女孩子难堪。我想我已经长大了。我是一个BIG GIRL了。
慢慢的,他放松下来。说到我一贯喜欢又高又瘦的男孩子时,他说:“对了,以前你怎么没有喜欢谁谁谁?他也是又高又瘦。”我说:“因为他不够帅嘛!”大家都笑了。我看着他,心里说:“因为那个时候我喜欢的是你。”
他送到院子门口,然后他们离开。他抱歉的说:“我就不送你到家门口了。”我连忙说:“不用,不用……当然,当然。”我下车,挥手,微笑。
这是一个普通的五月的普通的夜晚。有点热。我穿着我新买的普蓝色扎染了一道湖蓝色裙边的裙子。我穿着我最好的鞋。在灯光下面,我看见自己的影子,我甩着手里的包,当当当的走路。很多东西浮现出来了,你们可以想象,就像庸俗电视剧里的闪回镜头,我自己都曾经写过无数回:小学一二年级时,他上书法课,跑出来洗笔,我们俩在砚台里放进小鱼和小虾;又或者上课因为一直说话,老师禁止我们坐同桌;他痛改前非,决定戒打游戏,我们一起把游戏币当作宝藏埋起来;情窦初开,我站在煤渣子飞扬的跑道上问他:“你喜欢我吗?”他傻乎乎的说是;还有,我们都长大了,二十岁时重逢,他推荐给我一生都将热爱的作家,王小波;我们都以为对方长成了另外一个人,但是并非如此。我们还能如小时一般熟稔交流。那时,我写:“好像小时候埋在土壤里的,不是游戏币,而是一坛酒,现在挖出来,竟然这么醇厚。”那些时光,仍旧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时光。
我静静的把心里那一点点寂寞咽下去,嚼也不嚼。我知道,我要和我的过去的一部分说再见了,在这个夜晚。 |